近日,陕西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陕西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开展采暖季错峰生产。
非采暖季支持陕西省水泥协会牵头,结合陕西省市场供需,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与各熟料生产企业充分协商,适当增加错峰生产天数,确保全年常态化错峰生产顺利进行。
错峰生产期间,因遇重污染天气应急、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需要,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停产时间计入错峰停窑时间。
同一厂区内,在不降低错峰生产要求前提下,允许不同生产线间置换调整错峰生产计划;不同厂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置换调整错峰生产计划。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A级的,所属水泥熟料生产线可自主开展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