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1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1]1609号)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
通知强调,对此前明确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水泥等4个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