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该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3176—2024)》,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