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黄河干流在山西省境内总长965公里,干支流涵盖该省11市86县(市、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1%,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布局的主要区域。
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一级巡视员陆东告诉记者,山西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3个方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蓝天常驻。山西以“2+26”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汾渭平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太原及周边“1+30”区域为重点,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排放、高污染项目。推动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由城市建成区向农村扩展。大力推进公转铁和柴油货车清洁化。开展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等专项治理行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强化水污染治理,实现碧水长清。山西整治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动堤外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能。推进工业污水“零排放”,强化清徐县、介休市等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城镇污水治理,加快管网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现黄土复净。山西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类施策修复治理农用地污染和重污染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积极推进沿黄城镇垃圾分类处置,建设垃圾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因地制宜建设阳光堆肥房等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