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唐山市结合本地实际,对部分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梳理清理和优化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满足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方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