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对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知明确,应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对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知明确,应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