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内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各省就此推出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据Mysteel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8日,共有21个省份发布了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纾困政策,具体如下:
上海市
3月28日,《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的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保障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
广东省
3月24日,《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2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中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出台有关油价补贴政策;加强交通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发展;尽快出台新的客货运航线补贴政策;鼓励补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鼓励机场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吉林省
4月3日,吉林省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对交通运输业的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加强运输业金融支持;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省
3月29日,《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9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公共交通运营困难;加强交通运输业金融支持;降低运输车辆通行费;支持民航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福建省
4月7日,《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提出加大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扶持。其中包括:支持开展适应疫情防控设施改造,并投入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免征2022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湖南省
3月28日,《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9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公共交通运营困难;加强交通运输业金融支持;支持民航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省内民用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安徽省
4月2日,《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0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最低标准;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公共交通运营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预缴航空运输业增值税;支持民航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江西省
4月6日,江西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3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给予相关企业防疫补贴;帮助降低信息成本,适度减免租金等。
江苏省
2月26日,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2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降低运输车辆通行费;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
4月17日,在此前发布“苏政40条”的基础上,江苏省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5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对交通运输及物流等行业企业防疫支出;实施阶段性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加强交通运输业金融支持;缓解出租车行业运营困难;做好疫情期间江苏支援上海运输保障工作。
四川省
3月10日,《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0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公共交通运营困难;加强交通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民航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枢纽机场的信贷。
山东省
4月1日,山东省发布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7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设立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市
3月10 日,《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印发。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0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预缴铁路运输业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车辆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预缴航空运输业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浙江省
4月8日,《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1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预缴铁路运输业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暂停预缴航空运输业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黑龙江省
日前,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对交通运输业提出7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含新能源公交车)等;对航空运输业提出4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等。
山西省
4月15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1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预缴铁路运输业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车辆购置补贴;保障农村客运发展及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预缴航空运输业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天津市
3月25日,天津市发布《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2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加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等。
甘肃省
3月11日,《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0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青海省
4月13日,《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1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争取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继续补贴省内客运列车;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补贴航线、驻场运力等;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
宁夏回族自治区
3月22日,宁夏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0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车辆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
2月21日,广西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11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延续实施车辆购置补贴;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纾解新能源公共交通困难;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业金融支持;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支持航空运输业疫情防控;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 美元/桶)、港口费(50 元/吨)等费用;加强航空运输业金融支持。
云南省
4月2日,云南省发布《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对交通运输业提出7条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政策;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民航业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