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征求《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意见征求截止2022年4月20日。
据介绍,达标尾矿库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尾矿库安全生产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尾矿库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申报日起前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规定做好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及排洪系统质量检测检验;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