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涉及建材建筑行业。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未获得许可或强制性认证,得从事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特定产品的生产经营,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含建筑用钢筋、水泥、直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共计10类);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核发。
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涉河项目、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其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及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等。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广东);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
两部委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
据了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同时废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