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改委发布公告称,近期发放2022年第一批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数量为4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根据2021年9月26日发改委第7号公告公布的《2022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89.4万吨,其中33.3%为国营贸易配额。
以此推算,2022年非国营贸易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约60万吨,加上此次全部为非国营贸易的滑准税配额,非国营贸易的关税配额+滑准税配额总量约100万吨。
2021年,发改委也曾发放70万吨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同样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
2021年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同样为89.4万吨,其中33%为国营贸易配额。
今年的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总量与去年相同,滑准税配额目前少30万吨。
但和往年不同的是,公告中也指出这是第一批发放的进口滑准税配额,后期或将根据市场需要增发数量。从整个公告来看,国家保供稳价的决心是非常大的。
本次滑准税的40万吨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这一分配做法与2020年相同,与2021年的40万吨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也没有变化,但是,在2021年共发放了70万吨滑准税配额,除了40万吨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另外30万吨不限定贸易方式,而且2021年获得配额的企业申领配额证时可自行选择确定贸易方式:企业可单独申请加工贸易配额或不限定贸易方式的配额,也可同时申请。
发改委公告中称,3月14日至25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企业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棉花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纵观近两年的棉花市场情况,当前无论是国内棉花价格,亦或是国际棉花价格,都处于十年以来的历史高位。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2022年国内市场新疆棉价格年度上涨6500-6900元/吨,涨幅40.00%-41.57%,进口棉价格年度上涨6650-6950元/吨,涨幅36.14%-47.16%。纺织企业面对高价的棉花,用棉成本大幅上升。
2021年四季度以来,国内纺织行情走弱,订单跟进乏力,高棉价使得纱企用棉问题越发凸显。2022年春节后,上下游价格传导不畅,纱线库存持续增加。同时,高额的用棉成本、库存增纱价降使得纺织利润大幅压缩。
纺织企业亟需低价棉花以应对目前用棉困难的问题,国家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现状,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求,调整产业结构。
棉花进口关税
根据《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棉花是8类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之一,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具体税率如下:
普通税率 125%
最惠国税率 40%(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滑准税形式暂定关税)
关税配额税率 1%
参照发改委2021年第7号公告,有89.4万吨棉花可以以1%的关税配额税率进口,此次发放的40万吨属于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适用进口滑准税。
滑准税计算方式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4.000元/千克时,按0.28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4.000元/千克时,暂定从价税率按下式计算:
Ri=9.0/Pi + 2.69% × Pi - 1
对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Ri为暂定从价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
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2年 第2号
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发放2022年第一批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现将配额数量、申请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4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二、申请条件
2022年3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三、申请材料
(一)2022年第一批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电子版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2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四、分配原则
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实绩、加工能力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申请时限
(一)申请企业于2022年3月14日至25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委托机构于2022年3月29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并抄送商务部,同时将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下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
六、信息公示
(一)为方便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企业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申请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二)企业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棉花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三)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组织开展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四)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未按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相关要求开展棉花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
(五)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9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